得耳布尔镇建设社区第十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初步候选人条件及名单的公告(第九号)
得耳布尔镇建设社区
第十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初步候选人条件及名单的公告
第九号
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写入《选举办法》,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能作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根河市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中“十七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确定为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当选无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根河市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的规定,经选民报名并经社区党组织和居民选举委员会初审,确定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名单如下:
主任初步候选人:张亲华,奚丽娟;
副主任初步候选人:王国芝,吴亚红;
委员初步候选人:付秋英,刘梦然,刘颖华,魏红梅。
选民对公布的候选人名单有不同意见,可在1月22日前向居民选举委员会反映。
得耳布尔镇建设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章)
2021年1月10日
上一篇:得耳布尔镇建设社区“两委”换届分岗位报名参选公告(第八号)[ 01-09 ]
下一篇:得耳布尔镇建设社区第十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公告(第…[ 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