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申请扶助金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 得耳布尔乡、镇(办事处)居民:刘翠华,性别:女,身份证号码:152126197105251240,与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得耳布尔镇居民:岳晓红,性别:男,身份证号码:152126196901171255于1990年3月1日依法登记结婚,二人于1991年1月4日生育壹男孩。姓名:岳凯,该孩属计划内一孩。经自己和多人担保为独生子女,该孩于2016年12月29日(①死亡 2、依法鉴定属于贰级残疾)。
截至目前,未曾再生育、领养、抱养、收养其他子女。
情况属实,经7天公示,无异议。
特此报告
上一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申请一次性扶助金报告[ 01-22 ]
下一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申请一次性扶助金报告[ 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