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东街道党工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支部:
现将《河东街道党工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河东街道党工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根据《根河市委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根党发〔2021〕6号)和根河市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议精神,结合河东街道实际,现就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守正创新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开辟新局。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力创造新时代中国发展新奇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走在前、做表率。 要通过学习“党史”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深刻认识我们党先进的政治属性、崇高的政治理想、高尚的政治追求、纯洁的政治品质,以史为镜,进一步检视和校准坐标,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二、工作安排
党史学习教育贯穿2021年全年,面向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学习教育实践。从动员大会开始到“七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以全面学习党史为重点,深入了解党的百年奋斗史,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从庆祝大会到总结大会,重点学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以此为指导不断深化对党的历史的系统把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一)开展专题学习
1、中心组学习于“七一”前围绕党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1次集中学习研讨,组织1期读书班。“七一”后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1次集中学习研讨,组织1期读书班,分专题开展学习研讨。
2、各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制定工作计划、列出学习任务清单,通过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确保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全年,取得实效。年内至少安排2次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3、“七一”前后,党工委书记、党支部书记为所在党组织党员讲授1次专题党课。结合“最强党支部”创建深入开展此项工作。
4、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把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作为指定学习资料。同时,统筹用好《中国共产党的100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等重要参考资料。
5、把全面学习党史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部署要求贯通起来,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教育。各社区要宣传阐释好在党的领导下内蒙古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充分利用好《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第一卷(1921-1949),讲清楚内蒙古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认真对标对表、严肃纠错纠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好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二)加强政治引领
1、组织好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工作。学好用好上级下发的宣讲课件。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
2、在辖区内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信念教育、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人心。就近就便利用全市红色资源开展党史教育。利用清明节、“七ー”“八ー”、抗战胜利纪念日、国庆节、国家公祭日等,组织形式多样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活动。
(三)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1、开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三问”活动。通过微心愿e联动、实地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群众“急难愁昐”问题和对工作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的办法举措,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以及工作安排落地落实。
2、开展“我是共产党员,我帮你”“我是共青团员,我帮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充分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组织动员辖区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员群众,广泛参与“我是志愿者,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守望相助、友爱互助的浓厚围。
3、“七一”前组织开展慰问活动全面准确掌握生活团难党员、老党员的基本情况,了解思想动态和诉求,带着感情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党的温暖送到党员群众心坎上。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部署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党性分析,交流学习体会。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党支部要承担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率先垂范,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全身心投入,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消极对待、敷衍应付的要严肃批评。
(二)树立正确的党史观。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坚持以两个历史决议和党中央有关精神为依据,牢牢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正确认识和科学评价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
(三)注重实际效果。发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
(四)做好宣传工作。各社区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深入群众宣传党中央精神和有关部署,宣传自治区工作要求和呼伦贝尔市工作安排,宣传我市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宣传党员、干部身边可信可学的先进人物,加强正面引导,强化舆论监督,为党史学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