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提醒
各位领导、同事:
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做到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安全、有 序祭扫,严格遵守“八个严禁”:严禁在清明祭祀扫墓等活 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祭扫物 品或各类礼节等行为;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 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借祭祀之机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严禁借节日 之机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或 参与公款吃请、公款旅游;严禁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请各位领导、同事严格遵守。
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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