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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选举办法(草案)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张玉芬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2日 点击数: 字体: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根河市妇联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

三、本次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妇联党支部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党支部书记候选人一名。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等额选举。

五、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支部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4/5方可进行选举。选举结束后,当场清点票数。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画“△”;另选他人的,在另选姓名栏中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空格内,画“○”;写票一律用钢笔或黑色碳素笔,姓名要书写清楚,无法辨认的不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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