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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慢病病种待遇认定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5日 点击数: 字体:

一、办理事项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慢病病种待遇认定

二、服务对象

可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参保职工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诊断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4.与申报病种相关的完整病历(原件或复印件)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根河市医疗保险中心服务窗口办理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恶性肿瘤放化疗、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进行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病种即时办结。

七、设定依据

1.《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2〕8号)                         

2.《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

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4.呼伦贝尔市门诊慢性病试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八、办理地点

根河市迎宾路移动公司一楼医保大厅。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70-5227667

十、监督投诉方式

根河市医保经办监督投诉电话:0470—5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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