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强根 筑梦 启航”庆祝建国70周年根河市中小学生美育成果展演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强根 筑梦 启航”庆祝建国70周年
根河市中小学生美育成果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美育工作要求,提升以美育人、以文化育人的校园文化建设品位,经研究决定,举办 “强根 筑梦 启航”庆祝建国70周年根河市中小学生美育成果展演活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精心组织排练,设计特色作品,上报精彩文艺节目,形成各校特色,参加中小学生美育成果展演活动。
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地点:世纪广场。
活动内容:艺术作品展示、文艺节目展演。
活动时间: 7月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艺术作品展示时间:全天。
文艺节目展演时间:19:00---21:00。
参演单位: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高中及局机关人员。(乡镇自愿参加)。
乡镇学校:乡镇学校、幼儿园根据本次活动主题,结合学校实际自行开展活动。
彩排时间:另行通知。
一、艺术作品展示要求:
(一)、各单位结合各自特点筹备具有特色的艺术作品参展,尽量做到传统与创新相融合。
(二)、每个单位参展作品,尽量同一个系列,同一个类别,要有各自的主题,各设一名解说员,学生老师均可,在参展期间做好随时解说准备。也可以采取边创作边展示的形式,增加与观众互动性。作品要形成各自的特色,展示出各自的风采。
(三)、学生、老师、家长作品可同时参展,学生作品占多数,老师、家长占少数,作品要贴标签注明。
(四)、统一展板,展台自备。
展板:一中、二中、民小、二小(各校11块,每块宽1.2米×高×2米)。
职业高中、一幼、二幼(各校、园7块,每块宽1.2米×高×2米)。
二、文艺节展演要求:
(一)、学生节目要求:
1、节目形式不限(精彩、别致、有创意、扣主题),学生、教师及家长可同台表演,人数尽量多一些。
2、市区各校排练2---3个节目。
3、市区幼儿园排练1-2个节目。
4、审核节目时间6月24日。
(二)、教师节目要求:
1、教师才艺表演:形式不限,人数不限,要体现本地区特色。
2、教师大合唱:各校音乐教师、曾经从事过音乐教育的教师及音乐爱好者参演。
排练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30分。
排练地点:根河市第三小学校。
各单位将参赛节目名单于6月12日前报体卫艺股。联系电话:3931334,联系人:李艳文。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