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通知
转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现将《转发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通知》(呼教基函〔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研读文件,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专题学习、研讨,认真贯彻执行。避免简单粗暴的惩戒,确保实施过程稳妥规范,尺度适当,发现违规行为将予以通报问责。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监察室3931339
附件:转发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通知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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