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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以工代训补贴申领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9日 点击数: 字体:


一、享受以工代训补贴的范围

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支持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或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

二、补贴标准及用途

以工代训补贴标准按规定给予企业每人每月600元,职业培训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对同一培训对象开展以工代训,经营主体不得重复享受以工代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三、补贴受理期限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受理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对已受理以工代训补贴申请的企业,享受补贴不足6个月的,2021年继续享受补贴至满6个月。符合条件的未申请企业可继续申请,在有效期限内最多享受补贴6个月。

四、补贴申办流程

1. 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材料:《营业执照》、《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企业发放的工资银行对账单、企业开户行和银行账号、《企业申请承诺书》,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 人社局受理申请并审核材料。

受理申请后,人社局核实企业申请材料。其中,企业新录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等人员信息通过自治区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数据库进行比对;对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的中小微企业及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认定按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及相关部门标准核查。

3. 审核通过进行公示。

核查结束后,根河市人社局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相关信息报送至呼伦贝尔市人社局,由呼伦贝尔市人社局通过官网进行公示。

4. 补贴资金拨付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由财政或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账户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

咨询电话:根河市人社局 0470-5222785

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9日


20210322112601484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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