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龙山镇镇长、副镇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阿政发〔2020〕83号
关于阿龙山镇镇长、副镇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镇属各部门、各社区,驻镇各单位部门:
依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调整镇长、副镇长工作分工如下:
于忠磊镇长:主持镇人民政府的全面工作。负责财务方面工作。
吴凤钢副镇长:协助于忠磊镇长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政府建设、网格化);城市管理办公室(公共卫生、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防汛抗旱、市场监督等方面)工作。
完成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林业局相应部门、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阿龙山中队、中心卫生院、邮政支局、联通分公司、运输管理站。
宋蕾副镇长:协助于忠磊镇长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政务、人事、财务;乡村振兴办公室(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扶贫开发、产业规划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社会事务办公室(教育、科技、统计、社会团体等方面)和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工作。
完成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林业局相应部门、人大主席团、中学、小学、幼儿园、税务分局、广电中心、信用社、网通分公司、团委、妇联、工会、红十字会。
包宏宇副镇长:协助于忠磊镇长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事务;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残联、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城市管理办公室(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建设工程预算审校、招投标、城市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方面)和行政综合执法局工作。
完成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林业局相应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铁路工区、供电所、大林公司、大林环卫公司、自然资源所、殡葬管理所。
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镇政府领导之间实行相互协管工作制度,一方外出或者休假期间的公务活动根据具体情况由其他分管领导代管,外出前做好工作交接,保证各项工作不断档。
(此件主动公开)
阿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