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委编办2020年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及市委五届十一次会议精神,结合本市实际,2020年市委编办将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抓手,持续巩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成果,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着力深化政治机关建设,为建设美丽根河,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和组织保障。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1.继续加大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力度。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增强机构编制法治思维,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条例》相关制度规定,推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2.全面落实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市委编委工作规则》为抓手,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按照自治区要求,落实上级关于统一归口领导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党的职能部门使用政府机构牌子、履行行政职能的工作要求。
二、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其他重点领域改革
3.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巩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成果,规范事业单位名称、职责、类别,实现政事分开。
4.做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准备。继续打牢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基础,探索研究更加有利于本地区公益事业发展的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对前期准备工作进行查缺补漏,确保做到准备充分、沟通到位,待中央和自治区明确部署后,高效有序推进各项具体工作。
5.协同推动其他领域改革。配合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深入推进行业体制改革,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后续相关机构编制工作。按照自治区《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精神,配合乡镇和街道完成“后半段”改革任务。
三、从严从紧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6.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研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健全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动态增减的有效机能,在严控总量的基础上,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
7.推动党政群机关全面正确履行“三定”规定。加强对党政群机关“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和履职情况的评估,研究解决各部门在实际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党政群机关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职,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8.增强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做好本级编制使用审核上报、领导职数使用备案等工作。
9.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按照“五性”要求,规范实名制数据库信息,优化工作方法,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依据各项改革重新下达的“三定”规定、“五定”规定,做好实名制数据库的调整及人员转隶工作,持续抓好实名制数据库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全市组织、编制、人社、财政共享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尽快完成数据汇聚、信息比对等工作,早日实现共享共用。
四、强化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工作
10.在5月31日前完成事业单位法人2019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持续做好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及时准确的完成各单位相关信息的变更工作。
11.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公示信息实地核查工作。重点加强对各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方面的的监督检查,对于一些不规范的单位给予必要的指导。及时做好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变更、注销登记工作。
五、持续加强信息、域名和内网建设工作
12.加强报送信息工作。信息工作是展示和宣传机构编制工作的窗口,已成为各级机构编制工作中的重点。信息撰写要紧扣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展示工作,宣传成果,总结经验,力争做到精、简、质,不断提升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同时,要严格执行本办信息工作考核细则,做好年度信息考评统计工作。
13.加强政务、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和内网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中文域名网上名称管理,将原有的中文域名进行逐一梳理,实现网络标准化、合法化。按时完成中文域名续费工作。加强内网建设,即以机构编制信息网为基础,充实丰富“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监督检查”等模块内容,完善优化本办信息发布和政务信息公开,为公众监督、信息查询等提供便利。
六、不断提高机关自身建设水平
14.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政治建办、从严治办。现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巡查整改情况,不折不扣抓实问题整改,确保主题教育和巡察期间查找和反馈的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结合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和引领作用,结合本办实际,落实好“一把手”抓党建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和支部建设制度体系,努力提升机关党的思想、组织、政治作风、制度和执政能力建设整体水平,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保证。
15.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责任体系。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围绕管权、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等重要岗位和事项,坚持落实好重大事项、人事、项目、大额资金安排等重要事项都由我办召开室务会研究决定,并邀请纪检组长参会。严格执行请销假、上班签到、临时外出报告等办内规章制度。纪检委员不定期对各办公室工作纪律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面梳理机构编制工作的廉政风险点,细化风险点防控举措,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同时,按要求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内容纳入学习计划。
16.不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坚持以深化“优编强市、务实争先”党建品牌为抓手,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以及怎样成长为好干部的要求,严格执行干部日常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鼓励担当有为,鞭策渎职不为,切实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品德兼修、业务精通、团结奋进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
17.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扎实做好机关政务、事务、会务等服务保障工作。完善档案工作机制,推动档案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决落实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的工作调度、信息报送、督查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