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根河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转发《根河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属各单位、社区:
为了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对辖区所属单位及博物馆、景区管理公司对外宣传及新闻发布的内容加以掌控,现将《根河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委员会
2018年11月20日
根河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市委、政府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按照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18〕36号)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各级党政机关要提高认识,完善制度,认真做好新时代下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打牢治国理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发布内容
(一)推进决策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二)推进执行公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主动公开重点工作任务、重要改革任务、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公布取得的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推进管理公开。公开责权清单、负面清单。推进监管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公开民生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四)推进服务公开。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情况。公开企事业单位公开服务事项目录。
(五)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和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市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
(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信息。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进社会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
三、完善新闻发布机制
(一)选好新闻发言人。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设立新闻发言人,并将相关信息报市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根河市本级党委、政府各设新闻发言人一名,由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及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部门,驻市各有关单位新闻发言人一般由本地区、本单位副职或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熟悉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和媒体运行规律,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良好的心理素质应变及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新闻发言人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实施,根据授权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吹风会,发布权威信息,阐述观点立场,回应社会关切。积极主动了解涉及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的热点问题,提出引导舆论的建议和对策。全市性重要工作、重点活动设立的党政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等,参照上述规定指定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布工作制度。
(二)推动设立专职新闻发言人。与宏观经济、民生关系密切和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部门,要逐步设立专职新闻发言人,统筹协调和策划开展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媒体采访、舆情研判、口径拟定等工作。专职新闻发言人的任职应保持相对稳定。
(三)为新闻发言人工作创造条件。新闻发言人由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要保障新闻发言人正常开展工作,确保新闻发言人能够列席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参与重大事件处置,及时了解全面情况,获取第一手资料。新闻发言人可根据发布计划和舆情动态就开展新闻发布活动的时机、内容、形式和人选等,向主要负责同志提出建议。在重大事项、关键时刻,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把党委和政府的立场态度、政策措施讲清楚讲明白,做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四、发布形式
新闻发布可采取新闻发布会、吹风会、记者招待会、接受记者采访和提供新闻稿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市委、政府公布重要文件、出台重大政策、举办重大活动、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时随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五、发布次数
市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业水利局、教育体育局、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发展委员会、林业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审计局、公安局、司法局、税务局、信访局、法制办等单位和部门,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新闻发布活动。
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时,市直有关部门要会同有关地区,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及根河市委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处置情况,回应群众关切,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市人民政府年度重大决策和对社会影响特别重大的事件等需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进行的新闻发布,根据市委、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六、有关要求
(一)新闻发布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强、公众关注度高,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新闻发布工作。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各部门积极主动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及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研究制定信息发布年度工作计划,于每年1月底前报市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市政府审定。除实施好信息发布计划外,还应重点围绕我市调整经济结构、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创新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主动设置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活动。市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公室可结合呼伦贝尔市委、政府和根河市委、政府决策部署及新闻发布实际,适时调整发布计划。
(三)新闻发布单位须于新闻发布会召开10个工作日前,将拟召开新闻发布会的请示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未经审批不得召开新闻发布会。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报批。获批后,新闻发布单位要及时将新闻发布词、主持词、新闻通稿等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与新闻发布单位共同研究确定新闻发布主题。新闻发布词由新闻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涉及重要内容和重大事项的,报市委、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四)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应在每年12月中旬,将本年度新闻发布工作情况总结汇报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五)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应积极协调各新闻单位,按照市委有关要求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在重要版面、时段刊播政府新闻发布的内容。
(六)此项工作纳入每年各地区、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作为年度工作表彰依据。
(七)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新闻发言人统计表
报送单位: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
新闻发言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办公电话 | 备注 |
孙建 | 副书记 | 18647007779 | 5418907 | |
部门人员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办公电话 | 备注 |
张艳华 | 宣传委员 | 13088545168 | 5419111 | |
刘 璐 | 党办主任 | 13847021622 | 5418910 | |
填报人:刘璐 联系电话:13847021622 填报日期:2018.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