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耳布尔镇开展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集中整治工作
8月6日,按照根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相关要求及“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得耳布尔镇蒙古文社会用字,得耳布尔镇政府对镇区内事业单位和商户进行了牌匾和公章使用蒙汉文并用集中整治工作。
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主要对牌匾中未使用蒙古文的商户,分发统一制作的蒙古文牌匾文字。针对使用蒙汉两种文字书写牌匾中存在蒙文翻译或书写不正确、字体脱落、字号大小排列不符合规范以及比例不相称等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公章检查中疑似蒙古文使用不准确的已按要求上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通过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镇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管理,同时宣传了党的民族语文政策,也提高了人民群众对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民族语言文字使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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