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龙山镇二届五次党代会第2020003号提案的答复
阿政发〔2020〕122号
关于阿龙山镇二届五次党代会
第2020003号提案的答复
王凤华等6位代表:
您们在中共阿龙山镇二届五次党代会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基层党支部党建经费支持的提案(2020003号)已收悉,经镇政府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们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支持。由于给予基层党支部党建经费支持的建议已超出镇党委政府解决权限,大会不作为建议处理,但镇党委政府会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一是由于基层党建经费属于专项经费,需专款专用,2020年阿龙山镇党委未收到上级拨付的党建经费,阿龙山镇党委政府积极向市委组织部请示给予阿龙山镇拨付用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党建经费。二是积极
与市财政局协商能够在阿龙山镇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进行资金和政策倾斜。三是建议各基层党组织在年初财政预算中将党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中,以便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感谢您们的提案。
联系人:高文龙 联系电话:18847061567
阿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9日
阿龙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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