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100问
1.全市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眼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选出好班子、换出好状态、形成好风气、健全好机制,进一步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群众基础,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美丽富饶和谐安宁呼伦贝尔奠定坚实基础。
2.全市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重点把握好四个方面:(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对换届工作的主导权,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工作正确方向;(2)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强化源头把关,切实选优配强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提升;(3)坚持发扬基层民主,尊重党员和群众主体地位,保障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4)坚持依法依规推进,严格落实换届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律不变通,确保换届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有效。
3.全市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何时启动?何时完成?在时间上如何安排?
答:全区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于2020年12月上旬启动,先进行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换届,于2021年1月20日前完成;后在嘎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换届,于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嘎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于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具体到嘎查村、社区要集中时间、压茬推进。
4.换届选举一般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主要包括:(1)做好调查研究;(2)组建工作机构;(3)制定相关文件;(4)筹措工作经费;(5)选前专项整顿;(6)开展任期审计;(7)全面动员部署;(8)组织业务培训;(9)加强宣传教育等。
5.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职数和结构有什么要求?
答:坚持精干高效原则,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结合嘎查村、社区规模、地域面积和服务半径,合理确定“两委”成员职数。农村户籍人口不满1000人,牧区嘎查户籍人口不满300人的,“两委”成员一般由3至5人组成;农村户籍人口1000人以上不满3000人,牧区嘎查户籍人口300人以上的,最多不超过7人;嘎查村户籍人口3000人以上的,最多不超过9人。社区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社区党总支一般由5至7人组成,社区党支部一般由3至5人组成,社区居委会一般由5至9人组成。社区“两委”成员职数可根据党员人数、社区规模作适当增减,一般不超过11人。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应设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一肩挑”的嘎查村、社区可设党组织副书记。考虑到便于讨论问题,便于表决,嘎查村“两委”成员职数均为奇数。确定职数中,应当有女性名额,多民族居住的嘎查村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名额。
优化年龄结构,新选任的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原则上每个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注重从“一嘎查村、社区班子一名大学生”培养招录人员中选拔年轻干部。年龄超过60岁的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以继续留任,原则上不超过65岁。
6.什么是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正式候选人“两联审”?
答: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预备人选考察对象任职资格进行初审把关,由旗市区组织、民政部门牵头,会同纪检监察、统战、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综治、信访、农牧、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税务、市场监管、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对其开展资格联审,形成联审意见后书面反馈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
7.在本次换届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有哪些要求?
答: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保证候选人质量,注重引导群众把“双好双强”的人员推选为候选人,切实选优配强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1)思想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全身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3)带富能力强。视野开阔,敢闯敢拼,具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能够引领群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4)协调能力强。适应城乡基层治理和民族工作需要,善于解决突出矛盾、处理复杂问题,能够协调辖区内各类组织开展工作。
8.旗级联审中,应杜绝哪些人员进入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
答:本次“两委”换届中,把牢底线要求,严把人选关口,有下列“十七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确定为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当选无效。(1)受过刑事处罚,或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的;(2)因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的;(3)涉及黑恶势力或被认定为“村霸”的;(4)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的;(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7)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拒绝执行防疫要求,拒不履行职责,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8)在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工作中,因不担当、不作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利用民族问题蛊惑、煽动他人消极抵制造成不良影响的;(9)在担任嘎查村、社区“两委”干部期间,因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涉农涉牧资金、帮扶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10)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中存在问题线索尚未查清的;(1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12)原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近2年内被责令辞职或罢免,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或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13)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14)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15)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或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的;(16)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4类违规违纪问题,且经分析认定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17)丧失行为能力等其他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
9.本次换届严格人选考察审查,要求参照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要求进行,具体如何开展?
答:党员档案必审,违纪违法行为和问题线索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当选”。
10.《四项承诺书》的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有关要求,在嘎查村党组织和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全面推行候选人竞职承诺、辞职承诺、廉政承诺和创业承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