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根河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代表建议的答复
根农水科技字〔2019〕19号
关于对根河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宗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本地区街道流浪狗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之规定,根河市农牧水利科技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职责是:对牲畜进行动物疫病防控。对市区的流浪狗进行计划免疫。免疫有两种。一种是强制免疫,对“猪、牛、羊”进行,如果发生过敏死亡给予一定的补偿。另一种是计划免疫,养殖户自愿,发生过敏死亡,没有补偿。
针对市区内的流浪狗越来越多、发生咬人、造成交通隐患等现象,市政府组织成立一只专门队伍,配备一定的装备,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对大街上的流浪狗进行专门整治,防止再有伤人事情发生。
根河市农牧水利科技局
二0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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