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根河市委统战部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中共根河市委统战部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机关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市委统战部党支部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1、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形式
市委统战部通过多种媒介对部内工作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公开。及时在根河市党务政务居务信息公开网上传公开信息。为方便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了解信息,定期通过会议传达工作,并标注公文公开属性,须公开的文件及时传阅;为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及时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将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信息发布。
三、公开时限
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公开时间视公开的内容情况而定,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四、领导审核
应当报经市委统战部党支部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部务会审核批准。
五、其他要求
一是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二是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三是机关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四是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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