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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根河市委统战部政务公开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5日 点击数: 字体:

中共根河市委统战部政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市委统战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1、市委统战部的工作目标、重大决策实施情况;

2、市委统战部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服务承诺等事项;

3、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4、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本部门的热点、焦点等事项;

5、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形式

市委统战部通过根河市党务政务居务信息公开网、公示栏、微信公众号、会议传达、文件传阅等多种媒介对部内工作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公开时间视公开的内容情况而定,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四、其他要求

一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和相关保密规定,标有密级的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二是市委统战部挂市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经请示上级,因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工作内容不宜在网站公开。三是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四是干部群众对政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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