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组织领导责任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根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负全面领导责任,主抓直管,与具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纠正“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切实做到“五个必须”。
3.坚决贯彻党中央、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提出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
4.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消极腐败现象,努力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5.明确年度任务,每年年初,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
6.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治担当,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7.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重要情况、突发情况、重大风险问题和重大决策。
8.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教育、管理、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二)考核评价责任
9.树立鲜明的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建设有理想、有信念、能吃苦、能战斗的优秀干部队伍。
10.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的考核,实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党委(党组)自我评价、督查检查和巡视巡查反馈意见专项评价机制。
(三)作风建设责任
11.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坚持不懈抓节点、抓查处、抓曝光。配套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2.有针对性地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应景造势、出工不出力等不良作风。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整治,着力打造优良作风。
13.每年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监督检查责任
1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明晰党组织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禁专权滥权、随意拍板。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抵制一切歪风邪气。
15.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查找党内监督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16.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切实解决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7.严格执行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深化拓展日常监督的深度广度。
(五)其他责任
18.开展学习培训,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规定》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19.做好宣传引导,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师范警示作用,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
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
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抓从严治党是本职、抓不好从严治党是失职、不抓从严治党是渎职的观念,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1.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学习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和对上级的请示报告进行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3.积极承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对党组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4.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检查考核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
5.全面领会和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自律,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纪委报告。
6.主动接受和支持纪委对本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
7.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8.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党内一定范围内主动公开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9.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
三、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责任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负领导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之中。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职责,主动担当,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把党建工作与分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推进,坚决防止只抓业务不带队伍的问题。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动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履职尽责。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加强风险防控,制定有效管用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4.每名领导班子成员选择一个地区或分管部门单位和基层党支部作为党建联系点,定期深入联系点指导推进工作。
5.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每年年度民主生活会,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6.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廉政风险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及时纠正。
7.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8.主动接受纪委监督,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发现、主动揭露,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执纪问责,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9.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认真总结汇报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底围绕个人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全面准确地向所在党委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