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耳布尔镇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
得耳布尔镇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分解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根据工作实际,现就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如下:
镇党委书记李洪彪
责任范围:对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负责召集党委会会议,讨论、研究、部署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制定有关工作方案。
2、负责落实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对违纪问题及时纠正并向上级党委报告。
3、负责对支部及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重视案件的查处工作。
4、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
5、组织学习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文件、规定。
6、管好领导干部、发现问题及时批评、告诫、纠正不正之风。
7,负责责任范围内的违法违纪事件的处理、纠正及报告工作。
8、在贯彻落实重大工作决策和各项决议过程中,执行得力,工作零失误。重大决策过程中,深入调研,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党委议事规则办事。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提高工作效能,进行风险提示,廉政谈话等预防措施,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定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坚持原则自觉远离不良环境,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身边人亲属。
镇长孙佳霖:
责任范围:对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协助党委书记研究部署、监督检查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负责政府部门的纠风工作,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监督检查财务管理、预算、“收支两条线”、清理“小金库”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负责监督检查治理乱收费工作的落实情况。
4、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负责分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
6、负责责任范围内的违法违纪事件的处理、纠正及报告工作。
7、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要坚决全面。资金使用方面要严格审核把关,资金不浪费、流失。在进行决策时要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履行管理监督职能时严格、公正、公平,发现问题及时追究处理。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自觉远离不良环境,廉洁自律,负责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配偶和子女。
镇人大主席刘秀萍:
认真学习人大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要求每个代表依法行使权力。科学严谨的制定修改完善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换届选举工作做到透明、公开、公正,不利用职权、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镇党委副书记曲福胜: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
1、协助党政领导抓好工作。
2、深入调查研究存在的问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研究防范措龙施。
3、认真听取、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4、有重点地参加民主生活会,协助党政领导解决存在的问题。
5、在职权范围内,严格按准则办事,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
6、负责责任范围内的违法违纪处理,纠正及报告工作。
镇纪委书记范振军:
贯彻执行市纪委、镇党委各项工作要尽职尽责,工作成效明显,在工作中不优亲厚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监督检查过程中责任意识要强,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强化作风建设等方面不能存在弄虚作假,对已经制定的制度要监督检查,使其有效落实,发挥作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进行风险提示,廉政谈话等预防措施,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梳理、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远离不良环境,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身边人、家人。
副镇长王超伟:
对分管的(民政、经济、农牧水、城镇防火、统计)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个别涉及到人民群众利益的敏感部门要健全防控机制,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
镇武装部长、副镇长李晓峰:
本职工作方面:政策宣传到位,政审严格把关,征兵工作透明、公开,不给党委、政府带来负面影响,坚持原则,自觉远离不良环境。对分管的(计划生育、科教文卫、城建环保、国土规划)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对分管的窗口服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