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被命名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2020年10月23日,根河市被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民委正式命名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近年来,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河市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七进”为主阵地、主渠道,创新载体、丰富内涵、挖掘特色、拓宽渠道,推动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创建工作宣传活动、市创建办打造“七进”示范单位、制作汇报片、举办丰富多彩的创建主体活动、设计布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展厅,完成了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验收要求。通过与上级部门积极对接,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于8月17至18日,迎接了自治区调研组的实地调研及验收,于10月23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民委公布了验收评定结果:根河市被命名为第六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根河市市委、市政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继续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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