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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简介 机构职责 联系方式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6日 点击数: 字体:

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城管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党委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本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政策措施,拟订相关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ニ)编制本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挥、调度城市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未经规划、建设许可和未按规划许可组织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负责房地产市场方面未取得销售许可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监管。

(五)对私自占用公用设施用地和在公用设施用地上私搭乱建行为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贵组织拟定相关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

(七)负责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的监管负责垃圾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

(八)负责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企业的资质审批;负责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贵对未经审批非法破坏园林绿地及附属设施,以及批后不按审批要求对城区园林实施砍伐、移植树木、占用绿地等行为的监管;负责对公园、游园、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应急避难场所的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监管。

(十)负责全市公园及广场绿地基础设施的维护,垃圾桶指示牌、井盖等公园设施的完整、安全,以及日常维护等,要严格规范要求和完善的巡察制度等。

(十ー)负责城市雕塑、沿街既有建筑物外立面装饰、装修改造的批后监管和公共空间的秩序管理;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和店面牌匾的设置管理工作。

(十ニ)负责擅自破坏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用设施以及改变用途行为的监管;负责擅自占用、挖掘住宅小区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行为的监管;负责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破坏环境等行为的监管;负责住宅小区内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监管。

(十三)负责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所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行政处罚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及运输途中扬尘、滴、撒、漏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监管及行政处罚工作。

(十五)负责停车场设置的审批和监管;负责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为的监管及行政处罚工作(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

(十六)负责对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广告内容违法违规的监管及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各类露天便民市场、劳动力市场、机械设备车辆市场等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监管及行政处罚工作。

(十八)负责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擁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为的监管及行政处罚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根河市双拥街南民小对面。

邮政编码:02235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工作电话:0470-5234267

电子邮箱:ghcgzf@163.com

单位负责人:李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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