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李军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李军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军,女,汉族,本科文化,内蒙古根河市满归镇人,1979年7月2日出生,2018年8月1日参加工作,现任满归镇团结社区委员职务。该同志2018年10月15日提出入党申请,2019年5月14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苟晓霞、周如芹。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0年6月4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2020年6月4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4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4705372474
来信地址:内蒙古省根河市满归镇团结社区党支部
邮政编码:022363
中共团结社区支部委员会
2020年7月8日
上一篇:关于拟将白茹铭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 11-02 ]
下一篇:中国共产党根河市满归镇团结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