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历史遗留住宅楼办证
为妥善解决根河市历史遗留的住宅楼房屋产权人不能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问题,根河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根河市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的规定。加大工作力度,通过梳理问题,找准结症,全力破冰,做到有序办结。截止6月末,共与33户房屋产权人签订了《根河市历史遗留住宅楼房产权转让补交土地出让金合同书》,收取土地出让金41,980元。
通过此举,极大为群众解决了房屋买卖难的问题,刺激了房屋市场交易,活跃了根河市房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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