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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开展专项检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1日 点击数: 字体:

为了推进新标准实施,进一步规范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管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5月31日,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对辖区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专项检查.

按照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重点检查企业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获得CCC认证、是否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是否≤25kg/h、整车质量是否≤55kg、电动机额定功率是否≤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是否≤48v等项目,并对辖区所有销售电动自行车企业进行了摸排。

此次检查,共检查6家销售电动车企业,有202辆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我局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责令其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并对这6家企业建立了电子监督台账,引导企业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货渠道正规,产品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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