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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2日 点击数: 1 次 字体: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一、办理事项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规定的人员

三、申办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3.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应持有岀生证明;

4.异地人员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在户籍地未参保证明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根河市医疗保险中心或税务部门服务窗口办理

五、办理流程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个人向户籍所在地税务部门市医疗保险中心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户籍所在地税务部门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3.《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2〕53号)

4.《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根河市迎宾路移动公司一楼医保大厅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70-5233098

十、监督投诉方式

根河市医保经办监督投诉电话:0470—5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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