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一、办理事项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规定的人员
三、申办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3.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应持有岀生证明;
4.异地人员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在户籍地未参保证明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根河市医疗保险中心或税务部门服务窗口办理
五、办理流程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个人向户籍所在地税务部门或市医疗保险中心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税务部门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3.《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2〕53号)
4.《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根河市迎宾路移动公司一楼医保大厅。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70-5233098
十、监督投诉方式
根河市医保经办监督投诉电话:0470—5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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