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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政务服务局全面完成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工作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2日 点击数: 字体:

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推进方案》(内政发〔2016〕68号)和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等决定的通知》等有关精神,根河市政务服务局组织全市各行政部门对市本级实施的行政检查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审查和确认,经根河市政务服务局审核汇总形成了市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本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第一,认真梳理随机抽查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经梳理市本级23个行政部门共有随机抽查事项3995项;4个行政部门共有16项中介服务事项。截至目前,根河市政务服务局已完成市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本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在政府门户网上录入及发布工作。

第二,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使行政职权,接受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监督,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根河市政务服务局设置了意见反馈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对某项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的意见以及认为该部门在实际中实施但未列入清单的行政检查事项,可通过上述方式提出(电子邮箱:ghzwfw@126.com,联系电话:5222968)。

第三,有效推动清单动态化管理。此次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根河市政务服务局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市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推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调整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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