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阿龙山镇完成最低生活保障提标资金补发工作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20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字〔2020〕33号),通知确定了2020年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阿龙山镇民政办根据市民政局要求,已完成低保金提标补发工作,确保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地发放到位。按照新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提高40元,已补发1-5月提标资金每人200元,惠及我镇低保户743户1241人,共发放资金24.82万元。
根据文件要求,退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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