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道清查工作的通知
根河长办发〔2018〕8号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道
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级河长、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流清理专项行动的决定》(根河市总河长令第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河道生态保护,切实抓好河长制工作。近期,市、乡两级河长针对各自河道内存在的问题要全面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工作,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台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乡两级河长立即行动起来,加强巡河,明确河道管理目标与各级河长任务,做好河长日常巡查记录与存档;将存在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并报市河长制办公室。
二、本次开展巡河排查的内容主要有河道内垃圾、取砂、存砂、洗砂、围垦、违建、旅游景点等,组织相关部门核查其证照是否齐备,并将调查结果报市河长制办公室。
三、对沿河养殖户进行摸底调查,调查其证照和经营手续是否齐备,同时将检查情况报备至市河长制办公室。并由市、乡两级河长在问题清单上签字确认。
此项工作务于6月29日前全面完成。
河道清查工作联系人:高铁成 联系电话:13947014281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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