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的通知
根河长办发〔2018〕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保护河道行洪安全,实现河畅、水清、岸绿的河道管理目标。根据《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流清理专项行动的决定》(根河市总河长令第1号)的要求,请各乡镇、办事处加大监管力度,严禁居民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污水,严禁在河道内违法采砂,严禁在河道内围垦占地,严禁在河道内建设旅游景点。
此通知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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