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河长制为抓手 全面守护河流健康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我市加快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全面建立了根河市河长制组织体系,实现了由县到村三级全覆盖,形成了“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全民参与”的流域保护管理新模式。做到了水清、岸绿、景美、宜人,水生态环境水平不断提升。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根河市水质状况、水生态系统实现了全面好转。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河长制的统一要求,根河市从河流流域全系统、全方位的角度分析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存在的主要问题,综合考虑岸上水下、上游下游等因素,制定了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明确治理任务,细化职责分工。设立了县级河长31名、乡级河长31名、村级河长32名,围绕各级河长履行职责,制定了河长会议制度、河长巡查制度等六项工作制度。市河长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交办督办和落实市级河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切实当好参谋助手。
二是履职尽责,开展巡河。进一步明确不同层级河长的履职内容、履职标准、监督方式等。各级河长认真履行河长职责,压实巡河工作任务,充分利用河长通APP进行巡河打卡,进一步推进河流巡查常态化(县级河长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乡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重点查看河道保洁是否到位、有无垃圾乱堆乱倒、河道是否有违章或违法的建筑物、是否有非法采砂现象等。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提交给市河长办,市河长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巡河发现的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年初至今,县乡两级河长共巡河359余人次,其中县级河长巡河41人次;乡镇级河长巡河318人次。
三是地企联动、全域治理。紧紧围绕落实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增强主动性、预见性,切实维护河流健康生命。为打破地林权属制约瓶颈,全面保护根河市河流水生态环境,结合地域特点,我市建立了地企双河长工作体制,既有地方党政领导,又有林业企业领导担任河长的河长制工作体系,最大化发挥河长职责。同时,结合林区“森防”工作特点,聘请了森林管护人员担任义务巡河员。连续3年与属地森林公安部门开展“生态河流”、“美丽河流”等一系列行动,有效遏制并杜绝了违法采砂、电鱼、毒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打造了河流管理保护的新样板。
四是巩固成果、清理四乱。我市始终把“清四乱”工作作为河长制的重点工作来抓,及时制定《根河市“清四乱”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排查清理力度。2019年,我市通过对根河、激流河、潮查河、得耳布干河以及金河等河道进行梳理排查,发现“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有105个,并在规定时限内100%完成整改。在此基础上,今年年初,我市下发《总河长令》、《2020年河流管理保护“春季”行动方案》,对“清四乱”工作再安排再部署,通过对全市河道进行梳理排查,发现“四乱”问题有1个,并通过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予以解决。2019年被水利部认定为生态河流。
签发领导:高铁成 责任编辑:童金秋 |
五是创新方法,加强监管。我市积极打造“河长制+”模式。构建“河长制+司法” 的河湖管理与保护模式,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强化司法助力水行政主管部门、河长办开展“清四乱”专项工作,在市河长制办公室挂牌成立自治区首个驻河长制办公室巡回审判点,依法审理河长办在日常工作发现的破坏水生态环境的案件。构建“河长制+社会”的河湖管理与保护模式,积极与团市委、掌上根河公益协会共同开展“美丽中国,青春行动”2020净滩行动10余次,对河道、临河公路沿线的白色垃圾、生活进行清理,确保河道畅通干净整洁,共清理60余袋垃圾。构建“河长制+部门” 的河湖管理与保护模式。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建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0余次,出动河道保洁人员100余人次、机械300台次、清理河道垃圾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