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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3日 点击数: 字体:

2019年根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务服务局的大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对公开的信息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2019年我局公开司法行政信息5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调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

设立政务公开栏,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按时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司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机构设置、最新政务动态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完管理服务事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学习形式单一;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情况。针对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参与率和知晓率。加强与各股室间的沟通协调,确保能在第一时间接收信息,增强信息传达的时效性。

六、其他报告事项

我局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了解并掌握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处理流程,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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