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医保局“4+2+1”全面落实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
根河市医保局“4+2+1”全面落实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的相关政策要求,根河市医保局主动汇报、积极争取,以此次“两险”合并为契机,有效落实了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生育保险政策,并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合并实施我市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此次“两险”合并实施工作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从提升公共治理的效能、规范运行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简化经办手续,初步实现“四个统一”、“两个确保”、“一个目标”。
“四个统一”。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参保单位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之和8.4%执行缴费,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惠及全市参保职工4.87万人,实现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和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经办和信息服务统一实施。
“两个确保”。确保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基金中支付,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一个目标”。通过运行层面的合并实施,有效节省经办资源,减轻参保单位和群众事务性负担。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生育保险,实现生育保险全覆盖,确保参保职工“两险”待遇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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