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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敖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1日 点击数: 字体: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成立敖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柴伟平(乡党委书记)

张万军(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李梦初(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乡党委副书记)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任宝林(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戴光云(乡综合执法局局长)

     员:刘 (乡党政办主任)

高丛岚(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张雅君 (综合执法局执法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璐兼任。

 

此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71

 

根河市敖鲁古雅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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