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西爱国街社区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
2020年4月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此《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施行后河东西爱国街社区党支部积极组织学习条例知识,5月29日上午,在世纪广场举办了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活动。倡导文明、法治,呼吁大家反对家庭暴力,保证家庭成员身心健康。
活动中,西爱国街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党员志愿者向群众讲解了反家暴法的诞生、家暴危害、家暴类型等内容,对《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重要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同时,结合宣传材料,详细生动地讲解遭受或面临家庭暴力时的自救途径,以及如何收集证据,如何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方面的知识。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辖区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对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起到指导效果,赢得了辖区百姓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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