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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根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3日 点击数: 字体:

农水字〔2017〕11号

 

关于印发根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局属相关站所:

为进一步加强根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我市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实施方案如下:

  、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主题,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整治任务

  (一)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在农药市场监管上,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经登记农药的行为,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净化市场秩序;在农药使用管理上,以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鲜食农产品生产用药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及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等限用农药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强化农药质量管理。充分利用农药成分监测技术、强化市场监督抽查、深入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抽查,依法查处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农药经营管理。积极探索经营许可或备案管理制度,鼓励发展直供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营销体系。三是加强农药残留监测。进一步完善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残留标准体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科学使用农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组织有关检测机构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药残留监测。同时探索低毒生物农药补贴机制。四是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加大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培训和指导力度,提高农民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人员的技术知识。重点监督检查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施药现场和用药记录档案,确保农药安全合理使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整治重点:以种子、农药、肥料、农机等产品为重点,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在农资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等重点区域,突出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开展源头治理。加强生产许可把关,严禁降低标准审批。全面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对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全面掌握、纠正和查处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针对突出问题,科学制定并实施农资产品监督抽查计划,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三是严查大案要案。积极拓展案源渠道,认真研究违法行为的新特征和新方式,准确把握违法分子制售假劣农资的特点,做好线索的排查梳理。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四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行分类监管,探索完善守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优质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五是强化宣传服务。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畅通农资销售主渠道,扩大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加强指导服务。

  三、重大活动安排

  2月底, 启动农资打假工作春季行动。

3月份,部署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监管任务组织 “放心农资宣传周”,加大农资打假宣传力度,普及识假辨假知识,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氛围

  6月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

  6-8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夏季行动,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7-8月份,组织单位成员深入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田间地头、管理机构等开展农药执法督导检查

  10-11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2017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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