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根河市2020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及驻根河市有关单位:
现将《根河市2020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根河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2020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根河市2020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根河市党委政府政务服务工作部署,以政务服务提质提效为目标,以“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抓手,持续打造“放管服”改革升级版,进一步优化根河市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一、主动服务复工复产
1.促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围绕复工复产需求抓紧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及时梳理相关惠企政策措施及网上办事服务,按照呼伦贝尔市工作部署,按照呼伦贝尔市要求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开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并与自治区平台对接,同步发布推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办理。尽快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复工复产专窗,做好政策解读、答疑解惑,促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2.创新办事方式。总结推广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经验做法,积极推行网上办、预约办、一次办、容缺办、承诺办、特事办、邮寄办、帮代办等办事方式,抓紧梳理一批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率先实现全程网办,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政务服务。(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二、加快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
3.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受理”。贯彻落实《根河市加快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构建“实体一窗”、“网上一窗”、“掌上一窗”、“热线一窗”、“基层一窗”政务服务格局。到2020年底,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市本级100个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次办好”。(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4.再造集成政务服务模式。以便于企业群众办事为导向,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改造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布局,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制定“一窗”运行规程,通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政务服务由政府部门自行受理向政务服务机构统一受理转变。以需求为导向,配备优秀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乡镇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三、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5.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实施。以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为指引,加强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出市本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精准集成办理一件事所需提交的各类材料,推行“一表申请”,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6.逐步升级智能导办。梳理事项证照种类、场所性质、场地面积、区域环评、投资金额等情形和审批要求,形成智能式菜单,明确办事流程、办事材料、办理时限等基本要素和办事材料提交方式,逐步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掌上办理。(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7.深化固化制度成果。开展全流程办理环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送达”全闭环操作规范,出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办法,巩固改革成果。(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8.纵深推进简政放权。做好上级权力的承接和本级权力的下放工作。完成本级权责清单的梳理和公布,督促和指导各部门权责清单的梳理和公布。动态认领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结合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市政务服务局;各乡镇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9.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全面完成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和办事指南共性要素标准化,实现国家、省、市、县、乡五级统一。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反馈机制。(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乡镇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10.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进一步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和人员入驻到位、窗口审批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乡镇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11.建设中介服务超市。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依托一体化平台,配合呼伦贝尔市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信用评价、惩戒和淘汰机制,着力解决好中介服务程序繁琐、收费高、耗时长、垄断性和利益关联性突出等问题。(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五、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12.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推动网上政务服务由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持续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应用系统迭代升级,推动一体化平台全覆盖,推动县市、乡镇和街道(社区)两级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促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全程在线、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况外,政务服务事项100%纳入一体化平台查询、办理。推广“蒙速办”APP,整合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移动应用至“蒙速办”移动端。(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乡镇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13.加强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自治区统筹部署推动数据共享,加快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按照呼伦贝尔市要求将更多直接关系到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数据纳入共享范围。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建设应用,重点推进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卫生健康、教育、就业、医疗保障等领域政务数据互联互通,提高政务数据的共享率和应用率。(市政务服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14.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以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证照、减时限为着力点,优化简化部门内部、跨部门审批环节和业务流程,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审批”。出台《根河市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暂行办法》。(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15.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促进数字证书(CA)全区互认,电子担保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为重点项目设立绿色通道,制定保障措施。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信用承诺制。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推行“一网通办”,积极推广电子评标和异地评标(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16.继续办好管好政府网站。坚持集约融合办网、安全规范管网,严格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域名管理,抓好内容建设,推进资源集约,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价,实现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挖掘利用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价值,推进政府网站数据治理和开放,为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研判处置舆情、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17.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统筹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整体协同发展,按照“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以用户为中心、内容建设为根本,健全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制定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分级分类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台账,对政务新媒体实行常态监管、科学评估、优质运维。(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18.加大“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强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应用,各部门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在线监管平台内运行和管理,实现监管事项“应接尽接”。协同编制重点监管数据目录清单,提升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切实做好监管数据汇聚共享,实现监管数据“应汇尽汇”。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机制,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六、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线下平台建设
19.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按照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局的相关部署,尽快解决政务服务大厅面积小、进驻部门少、功能不完备的问题。(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负责)
20.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力争扩大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场地面积,满足功能需求,加快人员、事项集中进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办好”运行模式,实行“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式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规范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政务公开等窗口,完善政务服务环境整体升级。(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
21.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统一平台,实现基层政务服务“一门式”全覆盖,为党员群众提供“一窗式”基层党建和政务服务。完善市、乡镇(街道)、社区四级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打通优化政务服务落实到基层的“最后一百米”。(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2.建好用好“好差评”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进一步完善“好差评”制度,延伸评价触角,逐步实现“好差评”对政务服务层级、事项、渠道和评价对象全覆盖;不定期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整改到位;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纳入绩效评估。(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23.推动行政效能提升。建立健全智能化、规范化行政效能监管体系,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应用管理,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实时在线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红黄牌预警催办纠错机制,强化办理时效监管,促进政务服务事项平均法定办理时间提速率和承诺办理时间提速率稳步上升;加大群众投诉办理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八、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4.制定标准目录。各部门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职责变化情况,调整完善本地区、本单位政务公开清单,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加强制度保障,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流程。(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单位负责)
25.打造权威的政务公开平台。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街道(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群众。(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
26.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制定重要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前,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政策措施做出后,要同步公开征集意见的总体情况、征集意见的采纳情况、不采纳意见理由等。政策措施执行中,要做好跟踪解释。(市政府办、市司法局牵头;市直各单位负责)
九、强化组织保障
27.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政务服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主动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抓具体;要结合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提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8.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技能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做法、好经验。充分调动各级各方面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形成部门协同,市、乡镇(街道)两级联动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