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2019年度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
“两金”发放工作是拥军优属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入伍的广大现役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军属的褒奖。
为保证在“八一”建军节前完成此项工作,根据《兵役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军区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20〕12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13)119号)文件政策要求。根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2020年6月开始着手安排部署2019年度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确保“两金”及时发放到位。现根河市已于2020年7月27日通过一卡通财政民生服务信息平台完成了发放工作。确保了“八一”前将两金发放到2019年退役的和入伍的每个士兵手中。2020年度共为18名退役士兵发放资金1,018,557.00元,为57名义务兵发放家庭优待金1,479,98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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