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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关于成立党支部党小组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7日 点击数: 字体:

根农水党支部[2017]1号

 

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关于成立

党支部党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办、局属各站(段)、所:

为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建工作,开展好党员组织生活,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按照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结合每位党员工作岗位情况,把全局党员划分为4个党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第一党小组:

组  长:李文明 

联络员:李清宇

成  员:高铁成  刘  阳  马仁全  刘承辉  刘有芳 

杨晓廷  刘  微  牟怀林  王庆波  黄艳芝 

王  智  辛  忠

第二党小组:

组  长:曲照清

联络员:李淑珍

成  员:郭祥珍  王桂录  田栓歧  任子瑞  乔殿君 

赵景光  腾占全  温孝春  吴  祥 

第三党小组:

组  长:吴昌山

联络员:冉淑芬

成  员:祁国彬  刁国军  常  勇  张洪彬  贾  武

邢德海  孙春云  吕树波  李  伟  袁坤宇

第四党小组:

组  长:高志刚

联络员:牛修全

成  员:王进辉  申学友  高伟范  陈淑华  张双义

董  立  邹丽珍

一、党小组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具体组织党员执行党支部决议,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2.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能力。

3.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思想教育,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

4.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监督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

5.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的评议鉴定和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6.教育党员服从行政领导,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7.组织党员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群众生活,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二、工作要求

1.各党小组及时召开党小组会议,选举党小组组长,报局党支部审批。

2.各党小组组长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发挥在小组的组织带头和协调联络作用,各组党员要积极配合组长开展各项工作。局党支部以后将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党组织活动。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4.每次举行党小组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缺席情况和列席人员名单、记录人姓名、会议议题,每个党员的发言摘要、不同意见争论要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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