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内退役军人〔2020〕10号文件的通知>(呼退役军人〔2020〕15号》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现将《关于转发内退役军人发〔2020〕10号文件的通知》(呼退役军人发〔2020〕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转发内退役军人发〔2020〕10号文件的通知(呼退役军人发〔2020〕15号)
根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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