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龙山镇北社区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务公开工作,加强居民群众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民主监督,促进基层民主建设和加强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嘎查村务公开指导性目录清单》(呼村办发 [2019]2 号)的有关规定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居委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扩大基
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实行民主选
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全面推动居务公开、
财务公开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促进社区居委会的发展和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镇北社区居民委员会。本方案所称居务公开,是指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居民公开工作中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和社区建设、社区管理中的有关事务,以及协助政府公开政务的一项居民自治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三、公开原则
居务公开应当时间、内容、形式、程序规范,居民满意。
四、公开内容
凡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和社区建设、社区公共管理事
务,都应当向居民公开,接受居民监督。下列事项应当公开:(一)政务公开1.党和国家在基层社区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要求;
2.有关其他解决社区居民问题的政策措施;
(二)事务公开
1.社区基本情况,社区居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
度工作计划;
2.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
3.社区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4.社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5.社区公益福利事业建设,包括社区建道路等;
6.救灾救济款物、社会捐赠款物的数额和发放情况;
7.低保、残疾、优抚、特困、临时救助及其他补助资金
申请报批和发放情况;
8.社区建设规划方案及实施情况;
9.社区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10.社区活动场所分配及使用情况;
11.社区落实完成上级部署的有关工作任务情况;
12.社区居民建议及意见反馈等。
(三)财务公开
1.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的社区年度财
务收支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2.社区其他收益及收益分配情况;
3.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委托社区居委会办理“费随事转”事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4.涉及社区居民利益和社区居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居务公开至少每个季度全面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
居委会决定。其他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随时、及时的公开。
五、公开程序
1.居务公开前,由居务公开工作负责人督促有关方面准
备好所有公开内容的书面材料;
2.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开;
3.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认真听取居民对居务公开工作
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研究,作出答复。
六、公开形式
1.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创新公开方式,通过公开栏、热线电话、电子显示屏、微信工作群以及其他便于群众及时准确获得公开内容等有效形式建立全方位、立体化、全覆盖的公开平台,发挥公开平台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居务公开栏设置在居民主要出入便于阅看的场所,位置固定,面积能容纳所有公开内容,版面整齐、清晰。为了便于居民了解居务公开时间,及时阅看公开内容,及时设置固定时间为居务公开栏公开日。
七、工作档案
居务公开建立文书档案,以备查阅。居务公开档案按年
度、公开时间顺序和档案工作规范要求装订成册,居务公开
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