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党务公开>其他公开事项 > 详细内容

关于下发《农水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措施(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7日 点击数: 字体:

根农水党组发[2016]12号

 

关于下发《农水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的措施(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办、局属各站、段(所):

现将《农水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通知

                                

 2016年3月26日

 

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                           2016年3月26日印发

农水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的措施(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相关精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职责明晰、任务具体、措施有力、工作落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局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年度的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一落实到局党组成员、相关部门、站所,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推进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2.落实“一岗双责”。分管局领导年初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年内适时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分析,并向党组汇报。部门、站所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站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驻局纪检组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健全用人机制。进一步创新干部交流、轮岗、选拔任用等措施,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考察谈话、征求纪检组意见、党组集体讨论、实行票决、任前公示等程序,切实做到公开透明。

4.深化作风建设。局领导和各部门、站所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服务单位、项目现场和基层一线,实地了解资金使用、民生需求和惠民政策效果;每年定期召开作风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推行工作工作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在局内开设举报信箱,对收到的信访举报及时组织核查办理,坚持不懈地反对“四风”。

5.开展日常教育。以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宣传橱窗、互联网等为载体,每季度安排一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有关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提醒、教育和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局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局领导与分管部门、站所领导干部,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部门、站所主要负责人与本部门、站所同志,每半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做好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6.强化常态监督。建立约谈制度,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较多、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部门、站所,局党组书记会同纪检组约谈分管局领导和部门、站所负责人,并责令整改到位。局党组支持纪检组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为其履职提供保障,积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

7.完善内控机制。制定加强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措施;围绕预算安排、资金支付、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项目监督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对可能引起风险的关键环节设置风险控制点,完善制度,不断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8.推进源头防腐。逐步建立透明的预算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一般性支出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强化绩效评价;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积极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9.开展述责述廉。局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情况。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责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0.加强检查考核。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在局绩效考核中的重要地位,对局各部门、站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处室和党员干部评先任用的重要依据。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