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教体党工委党费收缴、使用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中共根河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工作的通知》(根组办发〔2018〕3号)文件要求对党费收缴、使用工作进行自查的要求,教体党工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对党工委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党支部现有党员383人,每名党员党费均足额按时上缴。
二、党费收缴情况
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教体党工委十分重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严格遵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通知》(内组通字〔2017〕17号)文件要求执行收缴工作。
1、党工委全体党员均能按月交纳党费,没有不交党费、延期交纳的现象;
2、严格按照基数计算党费,不存在调资不调党费、随意缩减基数等情况;
3、严格按照中组部党费缴纳新标准确定每名党员的党费交纳比例,没有不按规定比例交纳、少交或漏交党费的现象;
4、教体党工委所属各党支部组织委员专人负责收缴党费,按月统计、足额收取和上缴,交纳方式规范,没有别人代交、组织垫交、单位扣交等现象,并将收缴情况按月计入党员个人的《党费收缴证》。
三、党费账簿的管理
教体党工委收缴党费使用中共根河市委组织部印制的党费收缴明细表,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 统一凭证入账条件,做到建帐、入账、记账“三规范”,达到账、据、户相符,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党费使用全部用于订阅党报党刊、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培训党员、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开展组织活动,不存在违规超范围使用的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建议
教体党工委党费收缴过程中做到了按时足额收取并上交,但还存在着如退休职工党员出现联系不方便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退休职工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走访、慰问的形式,多关心他们生活,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使教体党工委党费收缴和使用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