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发改局党组工作计划
市发改局党组根据市直工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本年度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提高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目标,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有组织、有计划地认真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大小兴安岭和生态保护转型规划》的学习贯彻,准确把握“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重要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
二、切实抓好理论武装工作,把学习贯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向深入,抓好党员的经常性学习和培训。
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七中全会、习近平总书系列讲话、市委四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严格“三会一课”制度,科学制定党员学习计划,丰富教育形式和内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讨论、辅导讲座、知道竞赛、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化共产党员争先创优系统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为民服务意识。重点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法规、经济、科技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和经常性学习,努力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履职能力。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既教育人、鼓舞人、管理人,又爱护人、理解人、帮助人。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注重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围绕建党九十周年庆祝活动,广泛开展形式政策、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运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道德特别是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活动。紧密联系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着眼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工作,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围绕市委四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新思想、新方法、新举措。年内,至少上报1—2篇有价值的理论文章或反腐倡廉方面的文章,每月要上报一条有关支部活动和建设的信息。
三、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为重点,切实加强局机关党的制度建设。
按照市委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的要求和根河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的要求,认真落实好活动精神,重点学习活动书目,查摆剖析,总结提高,建立活动组织机构,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抓好建立健全开展两学一做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党员学习、教育、管理、联系群众和党内民主参与等制度,着力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着力强化机关党组织功能,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按照市委、市纪委监察局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务实的干部队伍,结合在机关作风整治活动中查摆出来的主要问题。着力解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塑造勤政、廉洁、高效、务实、服务、奉献的干部形象,营造纪律严明、和谐高效的机关工作环境。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和全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继续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 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何体系的实施纲要》,继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2、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水平。
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制度是保证。今年把《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办法作为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完成,特别是要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努力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要加大对制度的执行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3 、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市纪委的有关要求,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法制教育,以防出现违纪违法现象。
4、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继续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侈浪费等不良作风,切实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上存在的问题,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开展“四廉”工作。
每周一、五上午2小时时间定为支部学习时间,学习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要求每位党员有学习笔记,学习心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