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企业工会、市直属工会:
根河市2020年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于2020年6月1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请各基层工会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增单位:
(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二)参互单位缴费单及缴费明细
(三)参互申请表(后附)
(四)参互会员花名册(后附)
二、续互单位:
(一)参互单位缴费单及缴费明细
(二)参互申请表(后附)
(三)参互会员花名册(后附)
(四)提供人员变更表
以上材料需要电子版及纸质版。
汇款以公对公的形式,打入自治区账户,个人账户汇款自治区不予受理,下三级企事业单位无对公账户的由主管局代为打款。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职工医疗互
助保障行动的通知
2.会员花名册
根河市总工会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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