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龙山镇镇东社区《居规民约》
阿龙山镇镇东社区《居规民约》
为构建和谐社区,加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使广大居民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规范居民行为,增强法制观念,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使其真正做文明人、弘扬文明新风。经居民代表大会同意,特制定本居规民约:
第一条 每个居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邪教组织作斗争。
第二条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遵守信访法规,不得越级上访,缠访、闹访,不得扰乱公共秩序,不得妨碍国家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三条 严禁偷盗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码、赌博,严禁替罪犯隐藏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第四条 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和买卖爆炸物品,非法生产、销售烟火、爆炸物品和购置各种枪支,拾到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后,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第五条 提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不参加邪教组织,做好民族团结,拥军爱民。各民族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六条 倡导婚事新办,反对铺张浪费,推行丧事从俭,实行殡葬改革,破除陈规旧俗;不搞宗派和宗族活动;不听、不看、不传迷信或淫秽书刊、音像。
第七条 服从城市建房规划,不扩占、不超高;拆旧翻新或新建必须经规划局、自然资源局批准,统一安排,不准擅自动工;自觉拆除一切违章建筑。
第八条 社区居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九条 居民各家各户,应自觉保持门前院内要保持清洁,消除暴露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废弃堆积物;禁止在公共场所乱吐乱扔,乱倒垃圾、污水和渣土。
第十条 讲究卫生,保护环境。倡导卫生环保生活方式,共同建设环境优美社区和小区(院落)。生活垃圾倒入指定位置,保持好房前屋后、楼梯楼道的卫生环境。
第十一条 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和城镇消防工作,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第十二条 扫黑除恶,人人参与。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举报,合力共创平安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