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河西街道办事处2016年决算公开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河西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河西街道办事处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并实施监督。
(二)管理街道办经济,组织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
(三)负责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自治权益,并帮助解决困难。
(四)负责辖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公德,法制教育,警民共建,普及公民文化教育,组织好群众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
(五)负责辖区区内城市管理和监察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工作。
(七)负责城市爱国卫生,市容环境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组织落实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
(八)依法完成兵役登记、征兵工作任务。
(九)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党政办公室(保留工会、共青团、精神文明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的牌子)
主要职责:统管辖区党务、群团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宣传、纪检、监察、武装、统战、工会、共青团、综合治理工作、关心下一代和601办公室等;协调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史志、人事、社保、工资、财务统计、勤杂等。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婚姻登记、社就优抚、最低生活保障、残联、信访、法律服务、民事调解、科技服务等工作。
(三)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计划生育工作。
(四)经济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经济工作,具体负责统计、经济管理、招商引资、农牧业政策指导,各项基本普查工作的统计。
(五)城市环境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城市卫生、环境整治、防火、防汛等。
第二部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河西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市财政局下达的2016年度部门支出预算的支出金额285.55万元,分个人经费257.28万元、公用经费21.59万元、专项经费共计6.68万元,其中增加公用经费2万元和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4.68万元。
(二)市财政局下达的2016年度部门支出预算的基础数字:实有人员2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1人;离退休人员16人;居委会3个;居委会人员5人;取暖面积3461平方米。
(三)“三公”经费中已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对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河西办事处2016年预算公务招待费为0.1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公务用车费用预算为1.88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449.95万元,支出总计449.9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9.68万元,增长9.7%;支出增加39.68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一是机关单位人员工资调增;二是按市委、市政府要求河西办事处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增加了环境整治经费支出。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404.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9万元,占99.9%;其他收入0.25万元,占0.1%。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42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95万元,占95.1%;项目支出20.42万元,占4.9%。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49.7万元,支出总计449.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9.61万元,增长9.7%;支出增加39.61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一是机关单位人员工资调增;二是按市委、市政府要求河西办事处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增加了环境整治经费支出。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7万元,占99.9%;项目支出0.42万元,占0.1%。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9.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9.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7.66万元、津贴补贴112.55万元、奖金8.7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82万元、退休费86.94万元、住房公积金15.38万元,较上年增加39.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及奖金的调增;公用经费90.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8.02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0.77万元、邮电费0.82万元、取暖费19.06万元、差旅费50.89万元、维修费20.57万元、培训费1.55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20.65万元、工会经费1.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万元、及办公设备购置费2.56万元,较上年增加3.46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导致的办公费以及取暖费的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90.9%。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按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万元,占94.9%;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5.1%。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车均运维费1.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维修次数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12人次。主要用于安排上级主管部门到我办事处检查指导工作等公务活动的人员用餐。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58万元,比2015年增加3.46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导致办公用品费用增加以及新增沿河社区办公楼取暖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万元,比2015年增加2.56万元,主要原因是:计生办公室为工作需要购入四台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6万元,比2015年增加8.71万元,增长120.1%,主要原因是:河西办事处沿河社区在迎宾路小区设立驻点,故增加了三层办公楼的取暖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主要原因是:2016年河西办事处公务用车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办事处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开展工作如下:
(1)基础工作管理。我办事处领导非常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该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对上级做出的批示和预算资金的使用非常关心。我办事处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绩效目标,比如每月按时发放工资,缴纳职工公积金、医疗保险等。
(2)绩效评价管理。2016年我办事处基本支出管理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都按预算的目标完成。我办事处财政收入有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时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给职工。公用经费用于添置办公用品、缴纳水电取暖费等,使公用经费用到了实处。三公经费主要支出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共支出18800元,较上年有所减少。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琦 联系电话:0470-522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