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关于“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专项整治情况的报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市林业局对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办事难、“三乱”、惠民政策执行、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行为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整治。
经清理,市林业局各行政执法、窗口单位等职能部门都能严格按照部门职责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无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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