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和呼伦贝尔市28项配套措施
日前,根河市林业局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呼伦贝尔市28项配套措施的精神,对本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
一、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以支部学习为载体加强干部职工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廉洁自律教育,2015年市林业局全体职工集体学习40余次。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理论、业务水平和创新工作能力,强化为民服务理念、公仆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日常工作,全局干部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考勤、请销假、值班等一系列制度,并与年终考核和绩效工资挂钩。工作时间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三、提高工作效能。推行转变作风、工作职责、办理实事等公开承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保证开展日常工作的同时强化理论调研工作和分析撰写水平,截至目前市林业局撰写各类信息100余篇。
四、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公开服务内容,将服务范围、工作流程办理时限、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信息上墙至各社区,方便服务群众。
五、厉行勤俭节约。压缩文件、简报、宣传资料、会议及其他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同城不接待,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不搞超标准接待,不搞公款相互宴请,工作日禁止午间饮酒。实行出差、学习、培训、检查审批制度。
六、加强廉洁自律。干部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不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不组织参与赌博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讲实话、报实情、办实事、 求实效, 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实行廉政风险点管理,制定和实施预警防控措施,不断提高反腐倡廉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七、严格贯彻落实中纪委(1999)2250号文件精神,领导干部带头调整办公室,目前市林业局办公室使用面积和公务用车均符合有关要求。
通过制定各项制度,市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都能对照各项规定,做到严格要求自己,经自查,根河市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