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和信息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沉着果断、全面规范地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使之得到有效控制,把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二、适用范围
在我市范围内一旦发生《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适用于本预案。
三、应急处理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类负责;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协调配合,沉着果断”的原则。
四、对策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明确责任
严格遵循“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控制”的原则,警钟长鸣,严密防范。为强化对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成立由队长任孟良任组长,副队长吕庆、任副组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组,下设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业执法人员组成各个小组(见附表),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互相配合,切实搞好突发事件的报告、调查、现场处理等工作,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各项预防和控制措施的有效落实,争取做到工作制度化,操作程序化,行动军事化,资料档案化。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能科学规范、快捷高效、沉着果断地调查处理,严防蔓延扩散。
(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
建立健全快捷畅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体系,力求使信息报告与反馈及时、准确、全面、规范。我队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后,要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有关情况,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地域范围、发病、死亡及暴露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性质和原因、采取的主要防控措施等,同时在2小时内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立即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应急反应措施
我队主要负责处理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上级部门完成较大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立即向队领导报告,我队相关科室的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件原因调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经调查核实按要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人员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立即开展下列工作:
1、对事件的基本情况作进一步核实,对所有患者进行个案调查,了解病史、接触史、进食史、体征和检验结果等,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和相关信息表,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分析工作,随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
2、会同疾控中心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进行检验,必要时送上级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发现可能的感染或污染来源。
3、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开展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4、核实全部个案调查资料,无续发病例或继发污染经请示上级即时解除控制措施。
(四)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
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安排固定接警电话(5280012),及时受理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等事宜。要求全队卫生监督员24小时待命,随时调派,及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和控制工作,严格实行过错或事故责任追究制,对慢作为、不作为等渎职行为而造成突发事件扩散、危害或损失加重等严重后果及社会不良影响者,依照有关法律或规章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
2、技术保障
加强全队卫生监督人员应急技术知识培训,应急演练,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体系,健全覆盖全区、灵敏高效、快捷畅通的事件报告体系。配备相应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提高监测检验技术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
3、物资保障
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物资储备库,办公室负责做好业务科室所必需的常规物品的供应,车辆必须保证及时到位。相关业务科室随时备好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应急包,包括各类监督文书(如:样品采样记录表、现场监督笔录、封条等)及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录音机、照像机等现场监督取证工具和必备的监测设备。
4、资金保障
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支持,确保及时购置和储备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用品、快速检测设备等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加大卫生宣传力度,利用新闻传媒广泛开展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举办从业单位人员卫生应急知识培训,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管理相对人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力争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中,积极取得管理相对人的密切配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坚持保密原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心理。
(六)加强突发事件处理的总结上报工作
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将突发事件发生的经过、卫生监督监测和实验室检验结果、最后诊断、处理结果及采取的控制措施等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归纳、总结,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以专题形式上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单位。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根河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 任孟良
副组长: 吕庆
成 员:周海燕 孟卉 多立建 谷江明 宫立新 刘友旺荣墨军